税务师《税法二》易错题专家点评:个人所得税 - 昆明培训|昆明财务培训|昆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|昆明银行培训|昆明房地产培训|昆明学历提升|天学咨询|天学教育|昆明公开课培训|云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|云南学历提升|昆明在职研究生|昆明同等学力申硕
公开课培训
当前位置:首页 > 考证中心
税务师《税法二》易错题专家点评:个人所得税
发布时间:2016-08-16 04:57:01  已阅读:95

税务师考试易错题专家点评

【练习日期】2016年8月10日

下列各项中,应按“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”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( )。

A. 法人企业为其股东购买小汽车将汽车办理在股东名下

B. 个人取得的国债转让所得

C. 个人独资企业业主用企业资金进行个人消费部分

D. 职工因拥有股票期权且在行权后,取得企业税的利润分配收益

E. 个人合伙企业的自有利润

【正确答案】AD

【答案解析】选项B,属于资产转让所得;选项CE,属于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。

【点评】本题的正确率是42.36%,本题主要考查的是在个税计算中哪些是属于“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”这个项目的,个人所得税的知识点比较多,难度不是很大,但是知识点细,内容需要多理解,多记忆。

 

昆明财务培训、昆明会计培训、昆明会计证年检(继续教育)、昆明公司注册、昆明代理记账、昆明成人高考联系请致电0871-66306036